青年上社交媒体平台结识未成年女生,他先邀一名14岁少女回家,趁机猥亵少女;青年得逞后变本加厉,几周后约一名12岁女生回家玩蒙眼游戏,最终性侵女生。 目前20岁的被告杨华新承认两项性侵未成年少女,以及一项对未成年少女做出猥亵行为的控状,他星期三(5月31日)被判坐牢六年半和打鞭五下。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1年10月1日和18日,受害的两名女生当时分别是14岁和12岁。 根据案情,被告与14岁的受害人在社交媒体平台Instagram上认识。当时受害人在平台上公开询问是否有人想交新朋友,被告给予正面回答,两人开始聊天,并约在被告的住家见面。 延伸阅读 与14岁女学生发生关系 28岁男子判监30个月 被友揭发告知校方 未成年哥哥承认性侵和图奸妹妹 2021年10月1日,被告与受害人在家里一起用手机看视频,过程中被告拥抱受害人和触摸她的身体,受害人原本把被告推开,但过了一会儿停止反抗。被告得寸进尺,抚摸受害人的私处与胸部。 同月18日,被告邀另一名在Instagram上认识的12岁受害人上门。因觉得被告的住家地点远,受害人原本有所迟疑,被告于是建议受害人乘私召车,并且由他支付车资。 受害人抵达后,被告建议两人玩蒙眼游戏,被告也在游戏过程中要求与受害人互摸身体。受害人对于被告的行为感到不舒服,她说累了想小憩一下,以为能借睡觉来拖延时间。她闭上眼睛躺在被告的床上假装睡觉,但被告继续伸出狼爪,最终性侵她。 控方指出,被告首次犯案得逞后,发现罪行没被揭发,他于是变本加厉,对第二名受害人犯下更严重的性侵罪行。考虑到被告罪行的严重性与其他因素,控方不建议将他送往青年改造所,而是吁请法官判被告监刑。(人名译音) |